方劑是由藥物組成的,是在辨證立法的基礎上選擇合適的藥物組合成方。藥物的功用各有所長,也各有所偏,通過合理的配伍,增強或改變其原有的功用,調(diào)其偏性,制其毒性,從而消除或緩解對人體的不良因素,使各具特性的藥物發(fā)揮綜合作用,所謂“藥有個性之專長,方有合群之妙用”即是此意。方劑是在治法指導下,將藥物進行科學合理組合應用于臨床的形式。實踐證明,藥物通過配伍組合,較之單味藥不僅能增強藥物原有的作用,擴大治療范圍,提高療效,同時可以限制藥物的毒性和烈性。所以,方劑的組成不能視為是藥物簡單的堆砌;其治療效應的發(fā)揮,也不是同類藥物藥效的相加,而是藥物相輔相成或相反相成的綜合結(jié)果,它體現(xiàn)了方劑配伍的優(yōu)越性。
組方原則
1、遵循“君、臣、佐、使”組方原則
組方原則最早見于《內(nèi)經(jīng)》。《素問?至真要大論》指出,“主病之謂君,佐君之謂臣,應臣之謂使”。方劑是在辨證的基礎上,依據(jù)確定的治法,選擇適當?shù)乃幬铮湮榻M合而成。其組成結(jié)構(gòu),前人概括為“君、臣、佐、使”。它是在《內(nèi)經(jīng)》這一論說基礎上提出的制方理論。方劑的這一“君、臣、佐、使”的組成結(jié)構(gòu),表明了藥物配伍之間的主從關系,既有明確的作用方向,又有相互間的緊密配合,因而能夠發(fā)揮理想的治療效果。所以,一張療效確實的方劑,必須是針對強、組方嚴謹、選藥適當?shù)?,否則就失去了組成方劑的意義。
2、“君、臣、佐、使”的涵義
(1)君藥:針對主病及主證起主要治療作用的藥物。其藥力居方中之首,是方劑的主要組成部分,在一個方劑中,君藥是首要的,是不可缺少的藥物。
(2)臣藥:有兩種意義。一是輔助君藥加強其治療主病和主證作用的藥物;二是針對兼病或兼證起治療作用的藥物。它的藥力小于君藥。
(3)佐藥:有三種意義。一是佐助藥,即佐助君藥、臣藥以加強治療作用,或治療兼證或兼病的藥物;二是佐制藥,即制約、消除或緩解君、臣藥的毒性或烈性的藥物;三是反佐藥,據(jù)病情需要,用與方中君藥性味或作用相反而又能在治療中起相成作用的藥物。
(4)使藥:有兩種意義。一是引經(jīng)藥,即引導諸藥使該方直達病所的藥;二是調(diào)和藥,即調(diào)和方中藥性的藥物。
為說明方劑上述“君、臣、佐、使”的組成結(jié)構(gòu),茲以麻黃湯為例加以說明。麻黃湯來源于《傷寒論》,該方由麻黃、桂枝、杏仁、炙甘草組成,主治外感風寒表實證。癥見惡寒發(fā)熱,頭痛身疼,無汗咳喘,苔薄白,脈浮緊等。其主要病機為風寒外束,衛(wèi)閉營郁,毛竅閉塞,肺氣不得宣泄。所以治當發(fā)汗解表,宣肺平喘。組成分析如下:
君藥:麻黃,辛溫,發(fā)汗解表以散風寒,兼宣發(fā)肺氣以平咳喘。
臣藥:桂枝,辛甘溫,溫經(jīng)和營,解肌散寒,助麻黃發(fā)汗解表,同時又能調(diào)和營衛(wèi)。與麻黃合用,可使風寒去,表氣和。
佐藥:杏仁,苦溫,宣利肺氣,協(xié)助麻黃宣肺散邪,利肺平喘??墒剐皻馊?,肺氣和。
使藥:炙甘草,甘溫,調(diào)和諸藥。并可延緩藥力,以防麻、桂之發(fā)汗太過。
通過以上對麻黃湯的大略分析,可知組成一首方劑,既要依據(jù)辨證、治法的需要,又要選定恰當?shù)乃幬锛坝昧?,且要明確君、臣、佐、使的相互關系,才能取得好的療效。綜上可見,方劑組成藥物的君、臣、佐、使,主要是由方劑中藥物所起的作用而決定的。至于每一方劑中君、臣、佐、使是否均需具備,以及其藥味的多少,則應視病情和治療的需要及所選藥物的功用來決定。一般的說,君藥是必不可少的,沒有君藥,就否定了方劑的存在。其余臣、佐、使藥三者則不一定均具備。因為有些方劑中的君藥或臣藥,其本身就兼有佐藥或使藥的作用,故方中無須另配佐、使藥物。對于組成藥物較多的方劑,則可將作用類似的藥物適當歸類,分清主次即可,不一定拘泥于“君、臣、佐、使”進行分析。至于方劑組成中“君、臣、佐、使”的藥味多少與藥量的輕重,并無呆板規(guī)定。通常君藥的藥味少,而藥量偏重,臣、佐藥的藥味較多且用量也輕。但具體應依臨床表現(xiàn)與立法的主治方向而定,這樣才能發(fā)揮藥物通過配位組合成方劑的優(yōu)勢與療效。
組方變化
方劑的組成既有嚴格的原則性,又有其極大的靈活性。臨床遣藥組方必須審視病情的緩急,以及患者的體質(zhì)、年齡、生活環(huán)境、生活習慣與四時氣候等,予以靈活化裁,令方藥與病證相符,才能收到理想的療效。因此在運用方劑時,既要遵循君、臣、佐、使的組方原則,又不能固執(zhí)成方,必須通過各種配伍變化來適合病情的需要,做到“師其法而不泥其方”。方劑的組成變化,大抵有藥味增減變化、藥量加減變化與劑型更換變化3種變化形式。
1、藥味增減變化
方劑是由藥物組成的,藥物是決定方劑功用的主要因素。因此,方劑中藥味的增減,必然使方劑的功效發(fā)生變化。藥味增減的變化,通常稱“隨癥加減”。一般是指在君藥、主證不變的情況下,隨著次要癥狀或兼證的不同,通過方劑中臣藥、佐使藥物的增加或減少,改變其藥物的配伍環(huán)境,從而導致方劑功用和主治的改變。例如麻黃湯,原為辛溫發(fā)汗、宣肺平喘的方劑,如果表寒不重而咳喘明顯者,則可減去解肌發(fā)表的桂枝(即三拗湯)成為止咳平喘的基礎方。再如四君子湯,本為甘溫益氣、健脾養(yǎng)胃之劑,主治脾胃氣虛證。若于方中加入陳皮、半夏(即六君子湯)則為健脾益氣、燥濕化痰之劑,宜于脾胃氣虛兼見胸脘痞悶,咳嗽痰多色白,惡心嘔吐者。
通過上述兩個例子的分析可以看出,方劑組成藥物的增加或減少,雖然使原方的配伍關系有所改變,但其主治病機與主證仍和原方相符,如果組方藥味增減后其君藥和主證完全改變,則就不屬于藥味增減變化的范疇。
2、藥量增減變化
藥量是標識藥力的,方劑的藥物組成雖然相同,但藥物的用量各不相同,其藥力則有大小之分,配伍關系則有君臣佐使之變,從而其功用、主治則各有所異。藥量增減變化,是指方劑組成藥物不變,通過增加或減少方中藥物用量,使之改變方劑的配伍作用,從而導致功效和主治范圍的改變。例如小承氣湯與厚樸三物湯雖均由大黃、厚樸、枳實三藥組成,但小承氣湯以大黃12克為君,枳實9克為臣,厚樸6克為佐,其功用則為攻下熱結(jié),主治陽明里熱結(jié)實證的潮熱,譫語,大便秘結(jié),胸腹痞滿,舌苔老黃,脈沉數(shù)。而厚樸三物湯則以厚樸24克為君,枳實15克為臣,大黃12克為佐使,其功用為行氣消滿,主治氣滯腹?jié)M,大便不通。前者行氣以助攻下,病機是因熱結(jié)而濁氣不行;后者是瀉下以助行氣,病機是因氣郁而大便不下。其不同見下表:
以上舉例說明,方劑中的用量是很重要的,不能認為只要藥物選得適宜,就可以達到預期的目的,若用量失宜則藥也無功。所以方劑必須有量,無量則是“有藥無方”,無量則不能說清其確切的功效。
3、劑型更換變化
劑型的變化,是指同一張方劑,由于劑型不同,致使運用上也有區(qū)別。方劑的劑型各有特點,同一方劑,盡管藥味、用量完全相同,但劑型不同,其作用也異。例如《傷寒論》治療脾胃虛寒的理中丸,如將丸劑改湯內(nèi)服,則作用快而力峻,適用于病情較重者;反之,如病情較為輕緩,則多以湯改丸,取其慢而力緩。又如理中丸與人參湯,兩方組成、用量完全相同,前者共為細末,煉蜜為丸如雞子黃大,治中焦虛寒,脘腹疼痛,自利不渴,或病后喜唾;后者服湯劑,主治中上二焦虛寒之胸痹,癥見心胸痞悶,氣從脅下上逆搶心。前者虛寒較輕,病勢較緩,用丸以緩治;后者虛寒較重,病勢較急,用湯以速治。
從以上三種變化形式可以看出,方劑的藥味增減、藥量增減、劑型更換都會對其功用產(chǎn)生不同影響,特別是主要藥味的更易與藥量的增減,會改變其君、臣的配伍關系,從而改變了作用部位和藥物性能,因而其功用與主治則迥然有別。綜上所述,方劑組成以后,臨床運用有極大的靈活性,只有掌握了方劑的配伍理論和配伍方法,才能在臨床實踐中運用自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