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具有平降肝陽、止息肝風作用的藥物,稱為平肝息風藥。平肝息風藥,適用于肝陽上亢、頭目眩暈,以及肝風內(nèi)動、驚癇抽搐等癥。臨床使用平肝息風藥的時候,應根據(jù)辯證施治的原則給予不同的配伍。如因熱引起的,與清熱瀉火藥同用;因風痰引起的,與化痰藥同用;因陰虛引起的,與滋陰藥同用;因血虛引起的,與養(yǎng)血藥同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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