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《注解傷寒論》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,大棗之甘,滋助脾土,以平腎氣。十棗湯,益土而勝水。
2.《綱目》:《素問》言棗為脾之果,脾病宜食之,謂治病和藥,棗為脾經血分藥也。若無故頻食,則損齒,貽害多矣。
3.《本草匯言》:沈氏曰,此藥甘潤膏凝,善補陰陽、氣血、津液、脈絡、筋俞、骨髓,一切虛損,無不宜之。如龍譚方治驚悸怔忡,健忘恍惚,志意昏迷,精神不守,或中氣不和,飲食無味,百體懶重,肌肉瘦,此屬心、脾二藏元神虧損之證,必用大棗治之。佐用陳皮,調暢中脘虛滯之痰。
4.《藥品化義》:大黑棗,助陰補血,入肝走腎,主治虛勞,善滋二便,凡補肝腎藥中,如滋陰降火湯、茯苓補心湯、產后芎歸調血飲、保胎丸、養(yǎng)榮丸、四神丸,俱宜為佐使,因性味甘溫,尤能扶脾養(yǎng)胃耳。
5.《本經逢原》古方中用大棗,皆是紅棗,取生能散表也。入補脾藥,宜用南棗,取甘能益津也。
6.《長沙藥解》大棗,補太陰之精,化陽明之氣,生津潤肺而除燥,養(yǎng)血滋肝而熄風,療脾胃衰損,調經脈虛芤。其味濃而質厚,則長于補血,而短于補氣。人參之補土,補氣似生血也;大棗之補土,補血以化氣也,是以偏補脾精而養(yǎng)肝血。凡內傷肝脾之病,土虛木燥,風動血耗者,非此不可。而尤宜于外感發(fā)表之際,蓋汗血一也,桂枝湯開經絡而泄榮郁,不以大棗補其榮陰,則汗出血亡,外感去而內傷來矣。故仲景于中風桂枝諸方皆用之,補瀉并行之法也。十棗湯、葶藶大棗數方悉是此意。惟傷寒榮閉衛(wèi)郁,義在泄衛(wèi),不在泄榮,故麻黃湯不用也。
7.《本經疏證》:《傷寒論》、《金匱要略》兩書,用棗者五十八方,其不與姜同用者,十一方而已,大率姜與棗聯,為和營衛(wèi)之主劑,姜以主衛(wèi),棗以主營,故四十七方中其受桂枝湯節(jié)制者二十四,受小柴胡湯節(jié)制者六,不受桂柴節(jié)制者十七,此蓋有二焉,皆有涉于營衛(wèi),一者營衛(wèi)之氣為邪阻于外,欲開而出之,又恐其散之猛也,則麻黃劑中加用之以防其太過;一者營衛(wèi)之氣為邪阻于內,欲補而達之,又恐其補之壅也,則人參劑中加用之,以助其不及。防之于外者,欲其力勻稱,故分數仍桂枝、柴胡之法;助之于內者,欲其和里之力優(yōu),而后外達能銳,故棗重于姜,此實用姜棗之權輿,棗之功能,尤于是足見者也?!督饏T要略》曰,病有賁豚,有吐膿,有驚怖,有火邪,此四部病皆從驚發(fā)得之。據《本經》大棗主大驚,宜無不可用矣,而不必悉用,何哉?夫《本經》固言之矣,曰身中不足大驚。不可截去'身中不足,,僅以'大驚'二字概之也。其有非身中本不足而用棗者,必緣誤治。其義只在《傷寒論》曰,少陽不可吐下,吐下則悸而驚,是故柴胡加尤骨牡蠣湯,下后證也;桂枝加桂湯,發(fā)汗及燒針后證也;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,發(fā)汗后證也;賁豚湯證,則未經誤治,故獨不用棗,若夫《千金》風虛驚悸二十三方,用棗十一方,其方有用獨后、細辛、羌活、白蘚皮、銀屑、大黃、石膏、蜀椒、菖蒲、防己、鐵精、麻黃者,即不用棗,子此見棗之治驚,但治實中之虛、虛中之虛,而虛中有實者,則其所不能任,若實中之實,又所不待言矣。
8.《本經》:主心腹邪氣,安中養(yǎng)脾,助十二經。平胃氣,通九竅,補少氣、少津液,身中不足,大驚,四肢重,和百藥。
9.《本草經集注》:煞烏頭毒。
10.《別錄》:補中益氣,強力,除煩悶,療心下懸,腸僻。
11.《藥對》:殺附子、天雄毒。
12.孟詵:主補津液,洗心腹邪氣,和百藥毒,通九竅,補不足氣,煮食補腸胃,肥中益氣第一,小兒患秋痢,與蟲棗食,良。
13.《日華子本草》:潤心肺,止嗽。補五臟,治虛勞損,除腸胃癖氣。
14.《珍珠囊》:溫胃。
15.李杲:溫以補脾經不足,甘以緩陰血,和陰陽,調營衛(wèi),生津液。
16.《藥品化義》:養(yǎng)血補肝。
17.《本草再新》:補中益氣,滋腎暖胃,治陰虛。
18.《中國藥植圖鑒》:治過敏性紫斑病、貧血及高血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