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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親結婚要不得

來源:國醫(yī)小鎮(zhèn)發(fā)布時間:2016/7/12
導讀:近親結婚是指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者互相婚配,如姨表、姑舅親等。


近親結婚是指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者互相婚配,如姨表、姑舅親等。

事實證明,近親結婚并非“親上加親”,而是“錯上加錯”。近親結婚可造成后代死亡率較高,素質差,常出現(xiàn)弱智、癡呆、畸形、多病、夭折和遺傳病。

據統(tǒng)計,近親結婚的新生兒死亡率是非近親結婚新生兒死亡率的3倍以上,近親結婚還是遺傳病繁殖的土壤,其遺傳病的發(fā)病率比非近親結婚新生兒高150倍。

★醫(yī)師指點★


為了家庭的幸福,下一代的聰明健康,國家的繁榮和民族的興旺,未婚的年輕人萬萬不可感情用事,要充分認識近親結婚的危害,以科學的觀念選擇配偶,一定要避免近親結婚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小知識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預防“缺陷寶寶”

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,應重點推廣以下六項預防出生缺陷的措施:

避免近親結婚。

預防接種,預防孕早期感染風疹病毒等。

補充葉酸,預防孕早期微量營養(yǎng)素缺乏。

避免接觸鉛、苯、農藥等致畸物。

避免服用某些可致畸的藥物。

孕期及早進行出生缺陷的產前篩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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